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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话女方需要一起偿还债务吗?

来源: 法问 2023-04-08 11: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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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如果生活中男方给朋友做无息贷款担保,现在朋友失去联系。这样的债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离婚的话女方需要一起偿还吗?

广东深圳张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损失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该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及家庭共同生活指出,这样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对于一方对外担保,另外一方是否承担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501复函中明确表示夫妻对外担保债务问题的态度。夫妻一方对外担保现在并没明确规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离婚的话女方不需要对男方的该担保进行偿还。

河南新乡岳律师: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他人提供担保,另外一方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应根据担保的性质,担保是否为了家庭更好的生活或者是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作为另一方的配偶是否对于这份担保是知情的并且是认可的情况来综合分析。而不应该简单的套用婚姻法解释二24条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担保合同一般具有无偿性,担保人从中受利是意外情况,作为债权人应该就担保人从中受益承担举证责任。

四川成都李律师:

以上这种情况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不需要一起进行偿还的,男方做无息贷款担保并不是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对女方来说也没有相关的利益,女方是不需要进行偿还的。

宁夏银川唐律师:

担保合同一般是无偿性的,从中受益的例外情形,债权人应该就担保人从中受益承担举证责任。男方的担保行为不属于家事代理,是属于一种个人行为,夫妻在法律有存在独立人格,能够以独立的人格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活动,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两人的个人信用也不能划等号,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就要提供担保责任,因此妻子不应该对此担保承担责任。

法妞小编:通过律师以上的解答可知,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家庭更好的生活或者是家庭经营需要,夫妻一方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标签: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生活 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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