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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豹律师:签订出租房屋协议需规避哪些问题?_速递

来源: 法问 2023-04-07 18:13:57

在租房上,法妞运营部的“小李 ”是个挺倒霉的小伙子。在他济南六年的租房生活的中,遭遇到了多次租房“陷阱”。

比如:刚到济南时候,租第一套房子的时候,使用的是中介,在不明白市场价的基础上,给了中介2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济南市普通中介服务费是半个月到一个月的租金)。

在租第二套房子的时候,房东的热水器坏掉了,因此三伏天半个月没有洗澡,由于没有在合同上约定维修责任,被迫花了半个月工资,自己买了一个热水器装上。


【资料图】

在租第三套房子的时候,结果租的是个二房东的房子,但是三个月后二房东收了半年的租金跑了,真正的房东找上门来,结果报了警,警察出面调节,房客和房东各自承担了一半损失才作罢。

除此之外,很多情况虽然称不上“陷阱”,但是也让人也很不爽:

比如,住城中村,半年使用高价电,比普通电价要高一倍;

比如,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被业主以各种奇葩理由要求搬家;

比如,每次在合同到期后,租房押金被无理扣掉10——30%。

所以,经历了这一切的一切,小李终于在2016年以月供4000的情况下,买了一套东区的小二房,虽然他的月工资也不过7000。

签完合同的时候,他专门请整个办公室的同事吃了一顿饭,吃饭的理由就是“我终于要摆脱租房生活了,我终于有个自己的家了,我终于不用看房东脸色生活了”。

房屋租赁往往面临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关于房屋租赁的纠纷大多数来源于含糊不清的出租房屋协议。这不仅导致租赁双方或者一方受损害,而且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那么,出租房屋协议是什么?在实践中,签订协议应该主语哪些问题呢?

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的徐林豹律师做出了解答:

一、出租房屋协议是什么

出租房屋协议就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二、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三)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四)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五)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六)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七)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徐林豹律师提醒:

实践中,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尤其是通过房屋中介签订出租房屋协议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警惕房屋租赁协议暗藏霸王条款等现象,以免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损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如果您对房屋租赁的办理不放心,建议您寻找专业的房地产的律师从旁监督或者协助办理,将帮您解决后顾之忧。

标签: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 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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