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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襄阳6月27日电(通讯员杜雷 潘峰 柴红玲)“我日后一定吸取教训,做到合法垂钓、文明垂钓,希望广大钓友引以为戒。”日前,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到汉江支流——唐白河浩然广场段开展增殖放流的活动现场,邱某认真地讲道。
2022年9月9日,邱某在汉江襄州区洪山头段使用真饵复钩(13个钓钩)钓具钓鱼,被渔政执法部门现场查获,扣押渔获物鲢鳙5.81公斤。经查,邱某使用的真饵复钩属于禁用渔具,其捕鱼时间也属于汉江流域十年禁渔期内,捕捞地点属于汉江流域襄州区禁止捕捞范围,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办案过程中,该院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杜雷经审查认为,本案涉及公共利益保护,遂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线索。
“垂钓本是修身养性的爱好,但违法违规钓鱼不仅损害了汉江流域渔业资源,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保护汉江流域水体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襄州区检察院决定对邱某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鉴于邱某渔获数量不多、认罪态度良好,并自愿进行增殖放流,检察机关依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计算渔获物价值,于6月9日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最终确定了邱某应当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
为确保增殖放流活动合规顺利进行,该院向区农业农村局确认了水产苗种繁育资质单位、增殖放流地点、鱼苗品种及规格要求等问题,并邀请渔政执法工作人员到场指导。增殖放流现场吸引了部分群众围观,检察官以案说法,向过往的垂钓爱好者普及禁渔区域、禁用工具等知识及汉江十年禁渔政策,同时通过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册号召群众共同参与汉江流域保护工作。
2021年以来,襄州检察院积极探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履职机制,以生态修复为抓手,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途径做好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共追索各类生态损害赔偿金5万余元,开展增殖放流4万余尾,为保护汉江流域生物多样性贡献出有力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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