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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法院:两人在缅甸参与“杀猪盘”,判了…… 最资讯

来源: 瑞昌法院 2023-06-19 17:16:47


(资料图片)

被告人李某某、石某某盲信缅北能轻松发财,他们来到苏某某(在逃)在缅北的荣胜公司,从事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

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底,被告人李某某在荣胜公司担任后台客服和财务,与前台诈骗代理配合、操控、修改虚假投资盘口数据,提供投资、充值通道和转账账号,控制并锁定提现通道,以及记录诈骗金额、与代理和荣胜公司财务核对诈骗业绩。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伙同欧某某联合代理组下属人员陈某某、欧某某、于某某、姚某某等人,诈骗吕某某人民币180700元、诈骗练某某196242元,被告人李某某违法所得14万元,被告人石某某于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协助荣胜公司联合代理组主管欧阳某某管理下属普通员工,监督下属普通员工的诈骗活动和业绩,累计从事诈骗活动长达5个多月,被告人石某某违法所得7万元。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石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李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系从犯,遂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石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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